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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宁县国家税务局位于昌宁县城右甸东路15号,距保山市90公里。根据保署税发字(1994)05号文件规定,于1994年6月15日成立,受保山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、政府的领导,机构设置、干部管理、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直接由上级国税局垂直管理,属经济执法部门。
- 中文名
- 昌宁县国家税务局
- 干部职工
- 99人
- 在职人员
- 70人
- 退休人员
- 29人
其主要职责是:负责全县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车辆购置税和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,宣传和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,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、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,为国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。
- 参考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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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 机构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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